在调研阶段,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做到:承建单位与建设单位洽谈的需求需及时的在调研报告体现,在调研报告体现(或完善后)由监理单位审核承建单位是否已按照洽谈的内容完整的进行了需求报告的修改。

针对建设单位的这种要求,我认为是合理的,但作为监理要考虑到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所以建议与建设单位沟通,要求承建单位作好内审机制,减轻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