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父类中注入一个对象,然后我想根据不同的子类注入这个对象的不同实现.
因为父类就要用这个对象,所以我不能在子类中在注入,但是我需要不同的实现.
我控制注入的代码:
这样写不行,因为对象在父类中就注入了,父类中注入的地方:
方法1:不要在父类的action方法中直接注入实例,父类从别的方法获取相关实例,子类重写这个方法并返回自己注入的实例。例如:
父类:
publicfunctionupdate(){$this->validate($this->getRequest(),...);}protectedfunctiongetRequest(){returnapp(Request::class);}
子类:
protectedfunctiongetRequest(){returnapp(RoleRequest::class);}
方法2:使用trait。
方法3:在__construct中注入。类似方法1,父类的__construct不依赖任何参数,子类的__construct随意依赖。
为什么设计成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