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使用Oracle SQL Deverloper 3.2对Oracle数据库中的包体进行矿工更新.更新不需要更改包规范.
使用Oracle SQL Deverloper,我右键单击包名称,选择"编辑主体",然后更新正文.
然后我发现似乎有几种方法来更新包体:
(1)单击"运行"按钮.
(2)单击"编译"按钮.
(3)单击"使用debug编译"按钮.
(4)关闭包窗口的选项卡,然后选择"是"将更改保存在弹出窗口中.
我的问题是:
1)以上4种方式有什么区别?
2)哪种方法适当?
非常感谢
问候